胡元木,男,1954年11月出生。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
胡教授1983年7月毕业于原山东经济学院会计系,留校任教至今。曾历任原山东经济学院财务会计系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财务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原山东经济学院教务处主任,原山东经济学院院长助理、明水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常务副院长等职务。1993年被确定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学科带头人。2002年获得天津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胡教授一直坚持讲授企业财务管理课程,曾多次被评为院、省级优秀教师。在其带领下,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业务骨干,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的朝气蓬勃的《企业财务管理》课程组,同时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初级、中级和高级财务管理”教材体系和教学框架。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项,三等奖一项。其“会计学专业人才素质培养模式与改革实践”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
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12项,获山东省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其中,《新编财务管理教程》获山东省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出版专著、主编著作和教材40部,其中,《中级财务管理》在2006年9月得到国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其公开发表论文94篇。
胡教授还担任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大学部副主任;山东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济南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兼职教授。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