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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起诉交警乱罚款 全程跟踪记录
发布日期:2010/8/24 浏览量:2066
因停车而遭罚款扣分,似乎是司空见惯的事,但是交警的处罚一定是正确的吗? 2010年6月8日9时35分,许先生将自己的车停放在经五路金德利饭店门口吃早点。从金德利出来后发现自己的车玻璃上多了个罚单。2010年6月13日许先生收到了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2010年6月8日9时35分,在经五路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违法行为”为由开具的处罚决定书。
对此,许先生不服处罚决定,对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大队申请行政复议,但是行政复议决定书却维持原行政处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先生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7月12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准予立案,案号为“(2010)市行初字48号”, 案由为“交通”,订于2010年8月9日9点至11点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第十六审判庭开庭。
2010年8月6日许先生接到通知说因时间问题,将开庭时间推迟,改为2010年8月24日9点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在此之前还发生过许先生被劝撤诉的事情,在此旧话不提。
法程序是否合法等一系列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最后,双方陈述完毕,因时间问题,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改日待合议庭合议后改日宣判。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作为新时代公民,应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不能光等着“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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