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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杂志社因报道某政府机关败诉而遭查处
发布日期:2008/11/28 浏览量:1493
江西省出版社属下的《会计师》杂志社,由于在2008年第七期杂志上详细报道了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起诉山东省质监局成功的内容,引起了某政府机关的强烈不满,《会计师》杂志竟遭到被迫打压,已经印刷完毕的第七期杂志被迫销毁,严重影响了杂志的正常出版。以下是该刊报道的详细内容。
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状告山东省质监局成功由于在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工作中涉嫌乱收费,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三份诉状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告上法庭。2008年6月10日,该案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6月16日,在法官的裁决下,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收取的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的代码证书工本费18元、技术服务费90元、IC卡工本费40元共148元以及2008年的统一代码标识证书收费148元和实名认证服务费500元共648元费用全额退回;将给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颁发的不足一年有效期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恢复为四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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