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同销售行为的确认
根据《
[例1]某公司将自产的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该原材料成本为20万元,计税价格(公允价值)为3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
贷:
借:
贷:原材料200000
二、混合业务的确认
这里所指的混合业务是指企业的销售活动与其他营业活动
[例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部电梯并负责安装。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100万元,其中电梯销售价格为98万元,安装费为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6.66万元。电梯的成本为56万元;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费1.2万元,均为安装人员薪酬。假定电梯已经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款项尚未收到;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电梯
借:应收账款11466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6600
借:
贷:库存商品560000
(2)实际
借:
贷:
(3)
借:应收账款20000
贷:
借:
贷:
另假定电梯销售价格和安装费用
(1)发生安装费用时
借:劳务成本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2000
(2)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1166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6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572000
贷:
当企业销售行为和安装行为无法区分时,应该
借:应收账款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其他账务处理不变。可见,调整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