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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五步法模型就是狗屁!
发布日期:2020/2/25  来源:许强 作者:许强 工作单位: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量:2027

          新会计准则规定用五步法模型确认企业的收入,即:1.识别合同,2.区分单项履约义务,3.确定交易价格,4.分配各项作业交易价格,5.确认各项作业收入。
          这似乎高大上,其实逻辑不明、含义模糊不清,不知所云,狗屁不通!
          第一,模型是固定的架构。企业收入的确认种类繁多、千头万绪,不可能用一个框架全套住,也不存在什么千篇一律的模型。这种模型的说法就是胡说八道!
         第二,所谓的“五步法”,通篇都是对合同的分析认定,第一步是识别合同、第二步也是识别合同、第三、四、五步,有哪一步不是依据合同进行的分析和认定呢?都是识别,岂不是只是“一步法”了吗?
          第三,百货大楼及集贸市场的销售有什么合同?这种一手钱一手货的销售模式,其收入的认定也要遵循“五步法模型”吗?显然是胡扯!
         第四,什么是商业实质?商业实质就是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商业实质有的能够准确计量,有的无法准确计量。且因人而不同。正是很多无法准确计量的商业实质,才造就出商业奇才伟杰来。如果所有的商业实质都能够准确计量,怎么会出现亏损破产的企业呢?岂不都成了盈利的企业了吗?什么“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差额重大”?能算得清楚吗?这种认为一切商业行为都能可靠计量的观点,纯粹是狗屁学院派的闭门造车!故弄玄虚!
          再说了,有没有商业实质?这是企业销售人员及企业经理层人员的职责,与个小会计何干?一帮不知天高地厚的会计管理论者或者管理会计论者,要把企业的一切都置于小会计的领导之下,简直是越俎代庖,不务正业,多管闲事!
         商业交换行为众多:购买、生产、运输、仓储、销售、投资、借贷、租赁、置换、捐赠等等。每一个商业行为又包括众多不同的类别,难以一一列举。就销售交换来说,这包括:
         一,就换出物来说,包括:
         1,实物资产销售和无形资产销售。
          2,现货销售和期货销售。
          3,单一货品销售和集合货品销售。
          4,销售前无附加条件的生产完工产品销售和销售前有附加条件的订单预订产品生产完工产品的销售。
          5,销售后无附加条件的产品销售和销售后有附加条件的产品销售。什么销售积分、购十送一、价格折扣折让、售后返租、售后保修保换……
          6,销售别人的产品,即代售等。
          二,就换入物来说,包括:
          1,货币资金。
          2,期权资金(上市股票、非上市股权、承兑汇票、其他承诺书和其他权利等)。
          3,实物资产。
          4,其他无形资产(名誉权、会员卡、嘉宾资格等)。
          商业交换行为如此众多,一个堂而皇之的“五步法模型”怎么能概括得了呢?
          第五,对会计要说,企业商业交换行为影响的会计业务只有两个方面:
         一,对换出资产如何计价转入费用成本中去以及什么时候转帐的问题。
        二,对换入资产及其形成的收入或负债如何计价以及什么时候入帐的问题。
         会计准则本应该讲清楚解决这两个方面问题的原则依据及具体方法标准就可以了,可是故弄玄虚,词不达意,废了很多笔墨,浪费了很文字,最终还是没有说清楚。中国会计准则简直就不是中国人写的文字!
        例如销售入帐时间、金额 、依据等问题应按如下原则表述:
         1,如果合同约定销售方送货制,则以销售方将货物送到购买人指定地点并被购货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之时间点为标准,确定销售方收入以及费用成本的入帐和转帐时间,同时也是购买方购买货物等资产及负债的入帐时间。
          2,如果合同约定购货方提货制,则应该以购货方指定的办事人员验货签字单为依据,作为销货方收入入帐及货物等资产结转费用成本的转帐时间;同时也是购货方所购资产或费用及负债的入帐时间和依据。
         3,销货方坚持遵循谨慎性原则尽可能多估计售后附加服务条件的承诺少确认收入多估计负债;费用成本转帐坚持历史成本原则据实结转。购货方坚持实际成本的原则确认资产或费用及负债的入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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