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创新论坛
会计报表审计的第一大问题,究竟是什么?
——连清华北大教授也搞不清楚的财务混同问题
注册会计师开展会计报表审计,必须兼持自身的独立性原则进行。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但是,连清华、北大的教授也不知道的会计报表审计的第一大问题是什么呢?
会计报表审计的第一大问题是:会计报表主体单位的独立性问题,也即会计报表主体的财务混同问题。这包括四个方面的独立性:被审单位法律主体的独立性、注册资本的独立性、营业地址的独立性和专职员工的独立性。
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以自身的独立性审计被审计单位的独立性问题,即其财务是否混同的问题,是会计报表审计的第一大问题。然而这一问题几乎被全中国的注册会计师所忽略,他们不知道会计报表审计首先应该以自身的独立性审计被审计单位的独立性,然后才是其他问题的审计问题。
究其原因在于,这个问题连清华北大的教授也不知道,他们从来就没有教过这个问题,审计准则也从来没有明确过这一问题。
即使我提到了这个问题,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从何入手,该独立性审计的重点是什么?这涉及到被审计主体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理性的大问题,尤其不能忽略的是被审计主体在行业惯例方便是否存在的不合理性问题?
有人说:只要被审计主体不存在违法的事项,就应该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大错特错。
要知道会计准则本身不是法律,只是行业惯例。因此审计报告的重点除了合法性以外,更重要的审计重点在于:被审计主体关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尤其是综合收益等四个会计要素信息的真实性与合理性问题之上。
合法性与真实性,固然重要,但是,符合行业惯例,即合理性,对会计报表审计来说尤为重要!
例如:有的企业无工资费用支出、无社保费用支出。这说明该企业无专职的独立的员工。这显然是该企业与其他企业财务混同,存在着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其收入与支出不符合行业惯例,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综合收益四要素的会计信息,必然不真实、不合理,甚至不合法。
财务混同,必然造成财务信息不真实。
财务信息不真实涉嫌虚假、涉嫌诈骗。
因此,注册会计师以自身的独立性审计被审计单位的独立性问题,是会计报表审计的首要问题,风险重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