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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价值
发布日期:2026/2/11 来源:admin 作者:许强 工作单位: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量:155
商品价值由商品自然价值(又称商品使用价值)、商品法律价值(又称商品产权价值)、商品道义价值(又称商品情绪价值)三种价值组成,缺一不可。
商品价值是指商品在自然状态中的效用以及在法律、道义状态中的代价和报偿。前者即商品的使用价值,后者分别是商品的产权价值和商品的道义价值。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商品的自然属性,即商品能满足人们衣食住行,喜怒哀乐,劳做休闲等各种需要的效用。因此称之为商品的自然价值。
商品的产权价值,是指商品的法律属性,即人们持有或者改变商品的所有权、使用权、控制权等法律权属而产生的选择代价和预期报偿。例如商品产权的持有价值(持有成本价值、持有预期价值)、自营价值(自营的成本价值和自营的预期价值)、投资价值(投资的成本价值和投资的预期价值)、出租价值(出租的成本价值和出租的预期价值)、出售价值(出售的成本价值和出售的预期价值)、置换价值(置换的成本价值和置换的预期价值)、典当价值(典当的成本价值和典当的预期价值)等。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商品因产权变化而带来的成本价值和报偿价值。因此称之为商品的法律价值。
商品的道义价值,是指商品的道义情缘属性,即人们因为商品或者商品背后的事由触动了自己的道义情缘而付出的代价或者给予的报偿。例如人们因为民族大义、人文情怀、怜悯之心、善缘、义报等而给予的捐赠、报偿。因此称之为商品的情绪价值。
可见,商品价值是由商品自然价值(使用价值)、商品法律价值(产权价值)、商品道义价值(情绪价值)三种价值构成。传统理论只讲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是非常错误的,不仅逻辑错误,而且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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