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如未注册 请【注册
微博
我的资料我的订单

会计审计创新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审计创新论坛 > 万众会计创新论坛
什么是利润以及马克思笔下的工人阶级的劳动?
发布日期:2025/10/8  来源:admin 作者:许强 工作单位: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量:121

一、先看什么是马克思笔下的工人阶级的劳动?

过去我们一直狭义地理解这一个概念的含义,认为这只是指无产阶级的劳动。

其实,这是片面的!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纯粹的无产阶级。因为他们至少拥有自身的才智和劳动力。这既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又是全社会所拥有的普遍存在的创造社会价值的第一性社会资本。

那么究竟什么是工人阶级的劳动呢?

凡是为社会商品生产提供过预期、智慧、服务以及具体的生产劳动力和管理劳动力以及购买劳动力的人的劳动,都是工人阶级的劳动,即做工出力者的劳动就是工人阶级的劳动。这包括政府官员的管理性劳动、科学家、专家、教授的技术指导性劳动、企业管理人员包括股东的管理性劳动、提供借入资本的债权人的预期性劳动、众望所归的大众预期性劳动、慧眼识珠的社会奇才者的预期性劳动、以及直接生产工人的预期性劳动和具体生产劳动等。凡是社会大生产链条中的各种相关者的劳动,他们共同构成了工人阶级的劳动。

二、再看什么是利润?

商品价值,是由工人阶级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共同创造的。

就某一时点商品的价值进行高度抽象来说,商品价值P=物化劳动价值c+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活劳动价值v+未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活劳动价值m,即:

P= C+ V+m

由上式可以看出,什么是剩余价值?即什么是利润?

利润只是商品中尚未约定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由广大工人阶级的活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这部分新价值归属于企业乃至股权资本家所有的利润。这是商品经济时代的惯例和社会法律制度所决定的。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商品的利润,只是未约定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由全社会更广泛的广大工人阶级共同创造的、不仅仅是由直接生产工人所创造的活劳动的价值。这一点至关重要!

一句话:利润是应该支付,但是未约定支付、因而法律允许其转变成风险价值,由承担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的企业乃至资本家占为己有的、事实上是由全社会更加广泛的做出贡献的广大工人阶级的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这个做出贡献的做工的未足额享受到应有报酬的工人阶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官员及社会秩序的保障者;

2,科学家、专家、教授等技术指导者;

3,企业管理者;

4,企业债权人;

5,商品生产者;

6,有预期的社会大众;预期也是一种劳动,包括对商品生产及其价值的预期。这是决定商品价值的至关重要的社会力量。

7,用自己的支付能力置换、购买商品的实际行动者。没有商品购买者的购买预期和购买行动所对应的劳动,就不会有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劳动。生产与消费互为前提,互相认同,共生共荣,缺一不可。人们必须把马克思高度抽象的原理进行具体还原、充分扩展和全面完善。

以上七方面的社会大众,即为商品生产及及其价值的实现而付出劳动力,但是未得到足额报酬的人,都应该是马克思笔下的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是他们的共同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


发表评论

 
QQ在线咨询
24小时服务热线
0531-8892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