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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是披着合理合法的外衣,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乱象的根本原因
发布日期:2025/1/23  来源:admin 作者:许强 工作单位: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量:139

         权责发生制,实际上就是权责发生完成制,是从发生到完成的全过程确认,是将会计要素发生变化的金额,在其寿命全过程中的每一会计期间进行分摊的一种会计确认方法。

         然而,任何事物寿命的全过程或者全周期,都是无法事先预知的,只能预计,只能预期,不可能准确。有的事项,其什么时候发生难以准确预期;有的事项,其什么时候完成或者结束难以准确预期。

         即使其全生命周期能够预计准确,每一事物在每一期间的功效也是不一样的,不可能事先预知,究竟应该怎样分摊,是平均分摊?还是加速比率分摊?无论怎样分摊,都难以做到准确合理。

         既然,其全周期以及每一期间应分摊的金额,只能预计和预期,并且每一个会计师的预计和预期都不可能一样,应该按照谁的预计和预期来执行呢?

         的确,无所适从!没有办法,只能由财政部统一地人为规定,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和折旧率,物料用品的摊销期和摊销率。显然,财政部人为地全国统一规定,不可能符合客观的个体现实,难以保证分摊的正确性。

         更麻烦的是,现实中,除了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还有收益分期确认、负债分期确认、所有者权益分期确认等大量财政部没有统一规定的事项的存在。这些分期确认的事项只能任由会计师遵从所谓的会计准则自主决定了。

         可见,权责发生制,或者说权责发生完成制,不可能准确。其客观存在的发生预期、完成预期、效能预期,处处都靠会计师的预期来执行的一项所谓的制度或者惯例,怎么能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呢?

         因此说:权责发生制是披着合理合法的外衣,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乱象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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