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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会计学231——公允价值计量的前世今生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与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对立统一,相伴而生,从来就存在,永远会存在。二者都是货币计量假定下的不可缺少的内容,缺少任何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可能存在。没有公允价值计量,就无所谓历史成本计量;没有历史成本计量,就无所谓公允价值计量。二者孪生同在,只是同在的具体方式不同而已。
在会计计量的历史长河中,由于受会计谨慎性原则的制约,会计只预计公允价值中将要发生的损失,不预计公允价值中将要发生的收益,因此,公允价值的前世历史是,单一计量公允价值减值的历史,公允价值的增值,长期受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予计量。但是,这不等于说公允价值计量不存在,只是计量公允价值的减值而已。并且一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值,都要谨慎性地预计,于是形成了今天存在的坏帐损失、存货跌价损失等八大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预计。
直到2014年7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施行,对公允价值增值的计量才被允许。并且,只允许对部分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个别资产项目的公允价值增值和减值进行计量。这是历史性的突破。
但是,这不是公允价值计量的突破,而是对谨慎性原则的突破,甚至是对谨慎性原则的否定:允许预计将要发生的收益。
再到2021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全面推行,任何企业皆可以对其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增值和减值进行预计。
但是,什么是金融资产?则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会计准则关于金融资产的定义及其分类显然是错误的。其实,所谓的金融资产,就是能够融通形成货币资产的一切资产。企业的一切资产都可以证券化、凭证化,都是金融资产。企业没有不能融通形成货币资产的资产,即使企业的废品,也可以出售换成货币资产。
可见,2021年1月1日后,等于说一切企业,企业的一切资产,都可以公允价值计量了,即推行全面彻底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了,或者单一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减值,或者同时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增减值。
问题是:
一、那些八大资产减值项目应该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之下,尚未并入,仍然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并列,这是不符合逻辑的。这说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推行的仍然不够彻底。
二、究竟谨慎性原则如何执行?公允价值增值的幅度超过了多少,才可以不执行谨慎性原则?没有统一的标准,公允价值计量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