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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法学1——中国法学从头就错了,处处是错误
发布日期:2023/9/11 来源:许强 作者:许强 工作单位: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量:351
狗屁法学1——中国法学从头就错了,处处是错误
什么是法人?
正统的法人定义,可以说人人皆知,可是它彻底错了!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典》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总之,正统的法人定义将法人与自然人并列对立,将二者视为平起平坐的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显然不符合逻辑!
就逻辑而言,法人是拟人的人,自然人是天然的人,都是人。
就法律而言,法人是指依法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包括拟人和自然人。自然人也是法人。
如此这般简单的逻辑,在法学领域就是讲不通!这是谁的错误?是所谓的法学大儒的错误!是法学教师的错误!是全国不学无术的法律从业者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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