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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整体利益网格化假定。
无论对会计怎样认识,或者说会计是核算与监督、或者说会计是管理活动、会计是信息系统,或者说会计是利益的配置和确认,种种说法,会计都必须对企业整体利益网格化。网格化既是会计工作不可缺少的必须采用的方法,又是会计工作的目的。只有网格化,会计才能对企业整体利益配置确认正确,才能清晰明了,才能促进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保障全体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会计的证账表就是会计对企业整体利益网格化的专业工具。
企业整体利益网格化假定,是指会计按照现有的认知和惯例,在企业持续经营假定期间,通过证账表对企业整体利益进行的网格化配置和确认。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整体利益网格化下,利益流入的规则体系。
企业整体利益网格化利益流入的规则体系,实际上就是企业的利益体系,实际上就是企业利益流入项目组成的规则体系。
1.总纲:
利益
2.二级纲目:
资产=权益
这里的权益,除了包括下面的三级纲目:优先权益(负债)和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外,会计理论必须承认没有优先权益(负债),只有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的企业的存在,以凸显会计理论的全面性。即:
资产=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
3.三级纲目:
持续经营思维下:
资产=优先权益+普通权益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清算经营思维下:
资产-优先权益=普通权益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企业一切利益都体现为企业的资产,没有资产就没有利益,就没有权益。企业资产的权益是全体与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创造的,全体与企业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资产权益的所有者。只有承认企业全体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资产权益的所有者,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社会,人人当家做主人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社会主义价值观。企业的债权人,即企业的负债,也是企业资产权益的创造者和所有者。为此必须改造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会计的恒等式,建立符合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会计学恒等式。并且,明确地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企业利益体系。这是我国会计学长期以来的最大的漏洞。
不仅如此,西方资本主义会计学中,其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存在一个重大的致命性的逻辑错误:大前提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表内资产,都是企业已经拥有或者即将拥有所有权(正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资产,否则不是表内资产,而是表外资产。例如短期租赁资产等不转移其所有权。小前提是,企业表内的负债资产,其所有权必须转移给企业,如若不转移其所有权,则不是表内资产。例如银行借款必须转移其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所有权,也违反会计主体假定原则。结论是,负债,即债权人,也是企业的所有者。既然债权人也是企业的所有者,那其必然是企业资产权益的所有者,因而其权益也是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既然都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权益,为何不直呼其名呢?足见其逻辑错误。
尽管与企业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资产权益的所有者,但是因其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其利益的列支派偿有先后的法定顺序和惯例,因此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会计学的核心内容,即上述企业利益的资产、优先权益、普通权益三要素的组成体系。
我国传统会计理论认为会计的基本要素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基本要素。除了只将股东看成是企业资产权益的所有者,忽视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是企业资产权益的创造者和所有者的狭隘世界观和价值观以外,将低层级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与高层级的资产、优先权益(负债)、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并列,混为一体,违反逻辑,也是非常错误的!会计的基本要素只有资产、优先权益(负债)、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三个基本要素,无以复加。再多一个,也是重复,违反逻辑!普通权收益是一定的期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的增量,尽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但是因为其最终归属于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逻辑学不允许将其与资产、优先权益(负债)、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相并列。如果可以退一步,允许有一定程度上的模糊性的存在,考虑到普通权收益(所有者收益)这一要素在会计理论上的十分重要性(普通权益,即所有者权益的增量概念,是统驭全局的增量概念),会计学最多容忍资产、优先权益(负债)、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以及普通权收益(所有者权益)四个要素的并列存在,可以勉强地称之为会计四要素。至于传统会计学中的六要素说法,显然是不可以接受的逻辑;并且,收入-费用=利润,显然早已不再是企业会计的第二恒等式了,只能是难登大堂论资排辈的重孙子关系式了,排在上述六代开外,已经微不足道了!
西方资本主义会计学的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只将企业的普通股东看成是企业资产权益的所有者,否定了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是企业资产权益的创造者和所有者的身份属性。这是世界观的问题,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世界观、价值观根本对立,格格不入,格局狭隘,立场站位错误。
4. 四级纲目:
普通权收益=利润+非利润性收益=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递延收益+资本公积
所有者收益=利润+非利润性收益=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资本公积
5. 五级纲目
利润=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并且,利润,由两大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四大利润性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投资收益、其他收益),共六大利益流入项目组成,减去相应的成本费用税金和营业外支出,才形成利润。
利润的本质是企业一定时期形成的可在国家与股东之间分配的盈余。不可分配的、不允许分配的盈余,不是企业的利润。利润的这种本质的变化必须引起学界的特别关注,利润的定义必须重新构造,必须增加“可分配”的定语加以限制。
6. 六级纲目
非利润性收益=其他综合收益+逆延收益+资本公积
非利润性收益,是企业一定时时期形成的无现金流因而不能分配的,或者有现金流,但是不允许分配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按目前会计准则的设计的非利润性收益的流入项目只有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和资本公积,这三大利益流入项目。
一定时期,除了实收资本外,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共有九大项目,可称之为企业九大收入或收益体系。这包括两大收入(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四大利润性收益(公之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投资收益、其他收益)、三大非利润性收益(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资本公积)。企业的这九大收入或收益体系,有的在利润表中列示,有的在资产权益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并且有的收益列为优先权益(负债),有的收益列为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收益一词,尽管与利润、利益等概念本是同义词,但是惯例中已经将收益一词的含义进行了限定,其最高层级的收益概念当属普通权收益(所有者收益),从属于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普通权益(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即超过实收资本以上的盈余,是实收资本的增殖。并且,收益一词的外延大于收入,收入最终以未分配利润的形式成为收益概念的从属性概念了。普通权收益(又称所有者收益),是本文独创的概念,如此重要的内容及其提炼归纳,在已往的会计理论中不存在。这是世界会计学理论中的漏洞,必须予以弥补。
( 二)企业整体利益网格化下,利益流出的规则体系。
1.优先权益流出的规则
(1) 利润前派偿权:
第一优先权,支出资本化、费用资本化。
第二优先权,资产费用化、资本费用化。
利润前派偿权中的第一优先权和第二优先权,即:支出资本化、费用资本化,以及资产费用化、资本费用化,就是企业会计长期以来必须坚守执行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这里的成本,包括各种资产的形成成本和销售商品需要结转的营业成本。这里的费用,是指可以抵减利润的各种资金支出。
(2)支付所得税,即第三优先权。
(3)税后利润优先股派偿权,即第四优先权。
2.普通权益流入流出的规则。这包括:
(1)坚持投入资本保全,余下为盈;盈者有利润与非利润之分;利润可分,非利润不可分的原则,配置并确认企业的普通权益体系。并且,企业普通权益可以统领企业整体利益体系。普通权益是纲,优先权益是目,纲举目张。这是企业整体利益网格化纲目体系的核心逻辑,这是企业整体利益网格化假定的核心逻辑,这是企业会计假定理论体系的核心逻辑,这是企业会计理论的核心逻辑,这是企业会计学的核心逻辑,这是企业会计的核心逻辑!至高无上!
(2)投入资本保全范围内的普通权益,即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是归新老股东共同所有的,与企业的实收资本一样,由企业长期使用的,任何人和组织,包括国家,都不能对其分红派偿,不能对其征收所得税,但是企业有普通权益列支范围内的第一优先权。 ( 3)非利润性收益派偿权,不能分红派偿,但是企业有普通权益列支范围内的第二优先权。
( 4)留存收益派偿权,属于普通权益列支范围内的第三优先权。
( 5)税后利润派偿权,即普通股红利派偿权,这是普通权益列支范围内的第四优先权。
普通权益列支范围,又称所有者权益直接列支范围,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不一样。普通权益列支范围,包括弥补企业亏损、对外无偿性大额捐赠、无偿调拨划转、支付不能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内的董事会经费、企业股票发行费用、支付股利等。普通权益列支范围与《成本费用列支范围》,共同构成了企业持续经营假定下,企业整体利益网格化假定中的企业利益流出规则。
( 6)企业清算剩余财产派偿权,即普通股东清算剩余财产的派偿权,这是普通权益最后的清算列支权。
可见,中国现行的会计理论,关于企业会计学的核心内容,即企业利益配置及确认体系的理论,严重匮乏,零乱不堪,不成体系!甚至没有人知道企业会计学的核心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