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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会计学198——负债的本质是优先权益
既然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表内资产,都是企业已经拥有或将要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否则,不是表内资产;那么,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表内资产,其全部权益都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即所有者权益!这显然包括了企业负债形成的资产权益。也就是说,企业负债形成的企业资产,其所有权已经转移或者将要转移给企业,属于企业所有者拥有或者将要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否则不可能是表内资产。既然负债形成的企业资产,其所有权已经转移或者将要转移给企业,属于企业的资产,不再是债权人所拥有的资产,那为什么企业要分钱给债权人呢?既然必须分钱给债权人,就说明债权人仍然是企业所有权的拥有者,说明企业的债权人也是企业的所有者。以此类推,凡是对企业权益拥有诉求权的人和组织,都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包括职工、国家、债权人、股东等各种利益相关者。他们都是企业的所有者,企业的股东只是企业的全部所有者中,承担风险最大的享有利益不固定的最终的所有者。即,企业会计学的第一恒等式必然是:
资产=所有者权益
这个逻辑推理,将彻底颠覆一千年来,会计学第一恒等式、资产负债表结构及其他相关会计理论的传统认知!尤其是对负债本质的认知!其理论意义十分重大!完全符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会计理论的要求。
什么是负债?或者说负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显然,负债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所有者权益,是一种到期必须偿还的所有者权益!包括优先股所有者权益和无股形式的优先权益两部分,简称优先权益!
这样一来,所有者权益概念的内涵就必须重构,它必须包括有优先权益在内的所有者权益。过去只讲普通股权益的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相关会计理论就是错误的会计理论!
于是,会计学第一恒等式的三种存在形式为:
1,资产=所有者权益
2,资产=优先股权益+普通股权益
3,资产-优先股权益=普通股权益
可简化为:
1,资产=权益
2,资产=优先权益+普通权益
3,资产-优先权益=普通权益
资产负债表中,原来的流动负债,应该变成流动优先权益;原来的长期负债,应该变成长期优先权益;原来的所有者权益,应该变成普通权益!这样一来,资产负债表右方全部变成了所有者权益,从而与资产负债表左方资产总额顺理成章地对应。
优先权益,即负债,是一种信用,是一种义务,是种收付错期的借贷行为;普通权益也是一种信用,也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收付的错期的投资行为;不同的只是法定的受偿的时间先后顺序和受偿的金额不同而已!
这样调整后,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表内资产,其所有权是否转移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不存在逻辑矛盾了。表内资产的所有权,都转移给会计主体假定中的主体独立存在的企业所有了,当然按法定顺序受偿,也自然而然地归属于相关的所有者所有了。一部分归属于优先权益人,即债权人;一部分归属于普通权益人,即企业的最终权益人。只有这样,会计理论及相关的其他学科的理论,才能科学、完善、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