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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会计学171——会计分期假定的问题
如此简单明了的会计分期问题,竟然是会计的四大假定理论之一!
就是这样一个简单明了的会计假定问题,全中国没有一个会计教授能讲明白!无论是清华北大,还是这财大那财大,他们都讲不明白!
我们知道,会计期间有国家现行历法规定的周期和企业产品自然生产周期以及物品役蓄使用寿命周期三种。我国现行的历法规定按阳历计算时间及周期。这要求各行各业都必须按阳历计算期间,会计当然不能例外!因此,按照阳历确定的会计期间,这是法律规定,决不是什么会计专业假定!
哪为什么叫会计分期假定呢?
大多数企业产品的自然生产周期与国家历法规定的周期是吻合的,不需要假定。但是也确实存在相当多的不吻合的企业,例如蓄牧、水产、农林生产等企业产品的自然生产周期,以及航空母舰、地铁、飞机制造等工业企业的产品生产周期等。尤其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物品役蓄的使用寿命周期与国家历法周期的规定不相符合。这些与国家历法规定的周期不吻合的企业,只有在其生产的产品出栏、收割、彻底完工交付使用后,以及使用的全部物品的价值在其寿命周期内正确摊销后,才能正确计算出企业某一周期内最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成果。有些企业,例如地铁投资运营企业,在其产品的整个生产周期中不可能有收入,每年的生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等全部是其产品在建工程支出,最终完工时转入其固定资产当中。这类企业每期的财务成果不是收入与费用及成本的配比结果,只是费用与成本的配比结果。有些物品除了其自然使用寿命周期外,还存在其经济寿命周期。
这些产品的自然生产周期以及各种物品使用寿命周期与国家历法规定的周期不一致的企业,由于必须按照国家历法规定的周期核算并报告其经营成果及财务成果,因此,必须假定其产品的自然生产周期及各种物品的使用寿命周期的核算结果符合国家历法周期管理的要求,从而形成会计分期假定理论。当然,如果这个假定后的核算结果与实际偏离较大,这类企业除了按照国家历法规定的会计期间核算和监督其经营成果及财务成果外,也可以另行核算并监督其产品自然生产周期以及各种物品使用寿命周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成果。
可见,企业有三种会计期间:一是历法周期规定的会计期间;二是产品自然生产周期决定的会计期间;三是各种物品使用寿命周期决定的会计期间。三种期间都是会计期间,缺一不可!其实可以确切地说,一切会计核算与监督过程中涉及的时间区段都是会计期间,主要包括历法期间、产品生产期间、物品使用寿命期间等三种会计期间。
会计分期假定,是指在会计核算与监督过程中,一切会计期间,最终都必须服从国家历法规定的期间要求,按阳历计时间,按月按季按年度分别报告企业的经营结果及账务成果。即历法期间决定一切其他会计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