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创新论坛
狗屁会计学170——耀武扬威的国企委托方!
他妈的!审计工作中总是遇到一些耀武扬威的国有企业委托方!
“必须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则不付审计费”!甚至他们将此明显违法的条款写进审计合同中!
他们振振有词地说:“我们集团规定凡不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能上会”!
他妈的!竟敢拿你们内部的不合理规定,来霸道全世社会!
请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难道只是注册会计师要遵循的法律吗?
独立审计不能独立发表意见要注册会计师做什?
最近,又有一家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委托我们审计一家他们拟收购的只有电力施工资质的无固定职工(无专职会计)、无银行存款、无经营业务(停业一年以上)的私人企业,并要求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家私人企业因长期无专职会计人员,是委托代理公司记帐的。
对于代理记帐公司记帐帐套能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吗?
谁都知道,只能对规范企业的规范的会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那么,代理记帐公司代理记账编制的会计报表能够规范吗?能够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吗?
可以肯定地回答:不可能!
因为,规范的会计核算,必须做到四个定语、三个核对。
四个定语是:全面的、连续的、系统的、综合的反映和监督企业经营过程和结果。这是会计的定义!做不到这四个定语的要求,就不是真正的会计,就不是真帐!试问全中国有哪一家代理记帐公司能够做到全面的连续的记帐?不都是选择性和定期性的记帐吗?
三个核对是:定期进行帐帐核对、帐证核对、帐实核对。这三者缺一不可!试问全中国有哪一家代理记帐公司能够做到定期帐实核对呢?没有一家能够做到!甚至他们从来就没有开展过这项定期帐实核对的会计基础性工作!这怎么可能从制度上、从程序上保证代理记帐公司所记的会计帐是正确的真帐呢?
因此,完全可以肯定地回答:凡是经代理记帐公司代理的会计帐套,都是不规范的会计帐套,对其编制的会计报表,审计人员不可能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则,就是对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会计准则的亵渎和违反!
想起之前做过的一单审计业务,就愤愤不平!因为没有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我们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那家委托我们审计的国有企业就拒收我们的审计报告,拒绝支付审计费。无奈我们通过邮寄方式硬性寄给委托方,然后通过漫长的法律诉讼,才把审计费追回了。
耀武扬威的委托人: 对一个代理记帐公司代理的会计帐套,要求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国有企业、政府机关及相关者们,我们坚决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