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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企业利溢配置准则
发布日期:2022/10/17  来源:许强 作者:许强 工作单位: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量:545

第四节 企业利溢配置准则

 

到目前为止,尽管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教科书经常使用利益、收益的概念,甚至到了泛滥的地步,但是,始终未对企业利益、收益下定义。如此重要的没有定义的概念,泛滥到了口头禅的地步了,不能不是会计学作为一科学的悲哀!利益、收益、损益、效益、收入、利溢、收溢、利润、利得、所得.........等等说法众多,几乎无人能区分清楚!从《中国汉语大辞典》中得知,这些概念都是同义词或者近义词。

显然,就字面意思来看,企业利益具有泛指的意思,收益具有特指的意思,更多的时候难以区分。因为一切利益都是在对比中存在的, 不对比,不区分,无利益。例如空气,任人所用,无所谓是谁的利益。因此,所有的利益都是特指的利益。这样以来,利益与收益就可以是同义词了。就企业来说,收益是指企业收到或形成的,对企业所有者权益有好处的各种经济利益。由于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剩余的经济利益,或者超额的收益,溢出更多的利益,因此,利溢与收溢,不仅是同义词,而且是纲举目张,代表一切利益、收益、利得、所得、利润、效益、剩余、溢余、权益、产权等概念的核心词汇,是具有广泛的导向性、概括性的会计专业核心概念。除了债权人的权益,即负债以外,企业的一切利益、利溢、权益、产权都是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由于资本保全准则是企业会计的第二最高准则,那么,企业利溢配置准则就是企业会计的第三最高准则。除了分类识别准则外,这二者一脉相承,分别是企业的一个经营循环过程的两个重要端口(开头和结尾)的社会共同约定。没有企业资本保全准则,就没有企业的存在,当然也就不会有企业利溢配置准则存在的必要了;企业利溢配置准则执行得好与坏,也会反作用于企业资本保全准则贯彻落实的效果了。与资本保全准则一样,企业利溢配置准则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收益配比原则,本来存在于原来的十三个会计原则当中,不知道为何到后来调整变成的八个会计原则(信息质量要求) 时,失去了其存在的地位了?我们认为企业的收益配比原则不仅不能被取消,反而其理论地位应该得到加强,并且,与资本保全准则一样,应该升格成为企业会计的第三最高准则! 应称之谓企业利溢配置准则,而不应该仅仅是原来的企业收益配比原则。

一、企业利溢配置准则的概念

企业利溢配置准则,又称企业收溢配置准则,或者称企业利溢社会配置准则。过去,我们经常提到收益配比原则,或者利润配比原则,主要是讲正确确认企业当期的收入和当期相应的成本费用,该预提的费用预提足额,该折旧摊销的费用摊计足额,以便于正确计算企业当期的利润。其实,这只是利溢配置准则中的一部分内容。除此之外,还包括正确确认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等项内容;尤其是要将企业的利溢分为利润和非利润收益两部分组成,或者说,要将企业的收益分为利润和非利润性收益两部分组成,从而全面的反映和监督企业一定时期内全面收益的增减变动及其分配与不能分配的情况;并且还要将利溢体系中的各构成项目进行短期与期的合理配置、与同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对比配置;与企业的股价进行合理的配置;还要与同行业其他企业之间进行对比合理配置;还要与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进行合理的配置等等。可,利溢配置准则的内容远比传统意义上的收益(利润) 配比原则的内容更加丰富,地位更加高大。因此,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丰富、充实和调整,尤其是要改变传统的收益(利润)配比原则的小口径概念说法,变成利溢配置准则的大概念说法。不仅如此,还要将原来的企业收益(利润)配比原则,从全社会的高度上看,将其调整升格为企业利溢社会配置准则。因为企业利溢的配置程序和规则,从来都不是企业自己所能自主决定的事情,也不是企业会计准则能够独立决定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统一的法律规定。企业利溢的配置,实际上是全社会国收入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大格局问题。企业利溢配置必须服从于全社会的统一需要和统一安排。因此企业利溢配置原则,也可称之为企业利溢社会配置准则。

可见,企业利溢配置准则,就是指企业必须按照国收入三次分配的社会公共秩序管理的需要,依法配置、计算,形成、分配或者不能分配企业形成的各种经济利益的一项法律制度和社会共同约定。

我国会计理论必须引入企业利溢配置准则,从会计准则的高度,理顺企业利溢构成体系,使其内在各构成要素的配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会计理论更加系统化、合会大格局化。尤其是,必须把企业利益分配的社会法律规定,即分清哪些企业利益是可以分配的?哪些企业的利益是不能分配的法律规定及其逻辑,并且将其贯穿于企业会计理论的核心脉络之中,绝不能忽略。由此,我们必须进一步优化企业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将企业一定时期形成的全部利溢,都归纳到企业的全面收益表(又称综合收益表、利润表)当中;并区分可分配的利润,与不可分配的收溢两部分组成,从而使企业的全面收益表(综合收益表、利润表)非常醒目,使企业的全面收益表(综合收益表、利润表)真正做到全面、综合,名副其实。这样一来,必将改写中国会计的重大理论及其概念体系!

二、企业利溢构成的体系

(一)从利益到利溢再到利流

本书开卷名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益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能满足人类各种需求的物质与精神的总和。人们及各种企业、事业、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在追逐利益和平衡利益。离开了利益,人类社会将不复存在。因此,利益是一个广泛存在的众多专业普遍使用的基础性概念,当然也是会计学专业普遍使用的一个基础性概念。可是,作为企业会计学专业应该使用的更具有专业专属性的基础性的概念是利溢,而不是普通的利益,更不是传统的利润。所谓利溢,即,利益的溢出,或者不断增殖的利益,是指企业已经形成的或将要形成的超过注册资本金(或上期净资产)及负债以上的各种经济利益。利溢的含义十分广泛,它既是企业经营的目的,又是企业会计核算的核心。利溢是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即,企业利用存量利益(原有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溢出增量利益(新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过程。可,利溢一词是高度概括、高度简炼的专业词汇,具有高屋建瓴,统领广泛的基础性概念,尤其是它能统领和概括企业的一切收入、 利润性收益、利润、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留存收益、资本公积等七股不同来源的企业利益之流,简称企业利流,与人流、物流、 资金流、信息流相互呼应,并称企业五大要素流。显然,利流存在于企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 信息流等手段性要素流之中,但是利流不仅独立存在,而且,利流还是企业五流的核心和流动的目的,具有统领作用。

(二)利流七要素

就目前人们关于企业利益的认知习惯来看,归纳起来,企业总共有两大收入、四大利润性收益、利润、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留存收益、资本公积七股利流,又称企业利益七要素。可见,一定时期内流入企业的各种经济利益,不仅仅是企业的收入。那种认为收入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取得的各种利益的“总流入”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这七股利流,除了留存收益是从利润中来的以外,其它六项利流都是构成奔向企业利益溢出的利溢支流。其中,收入是主要的基础组成部分。如果收入能够涵盖其成本、费用、相关税费及营业外支出后还有剩余,就可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利益的溢出,形成利溢。可见,利溢,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已经取得的,或者努力要取得的超过其注册资本金(或上期净资产)及负债以上的各种经济利益。利溢既是一个结果,又是一个过程。

利流七要素体现了企业利溢配置的逻辑层次和结果。其中,利润和非利润性收益是两个阶段性的综合指标,进而形成企业的全面收益,又称综合收益总额。

以上七项企业利流形成的利益都含于企业的资产之中,一方面表现为企业的资产,同时又表现为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不可能成为独立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之外的、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相并列的会计基本要素。企业的一切利益都是企业的资产,同时,除了归属于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以外,企业的一切利益都是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属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所谓的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并列,称之为六大会计基本要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里再次重申。

(三)利溢四要素

企业利流,包括收入、 利润性收益、利润、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等七项利流,可合并调整为利润、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和资本公积四项构成的,简称企业利溢四要素。

    1.利润,包括以总额呈现的两大收入(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流转税金、营业外支出;以及以净额呈现的四大利润性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投资收益、其他收益),共两大部分组成的。

2.其他综合收益。

3.递延收益。

4.资本公积。

即:利溢=利润+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资本公积

其中:

现行企业经济效益=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即现行企业利润表中反映的综合收益的内容。这是现行的企业利润

表,又称之为企业综合收益表,或称企业全面收益表。由上可以看出,现行利润表显然不够全面,应该构建包含上述四项利溢构成内容在内的企业全面收益表,或者真正的企业综合收益表、全面企业利溢表,而不再是企业的利润表了。

(四)利溢二要素

利溢不同于利润,利润只是利溢中的一种可供分配的溢余,而不是利溢的全部。企业除了利润之外, 利溢还包括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资本公积等当期不可分配的溢出利益,即非利润性的利溢,或称非利润性收益。因此进一步合并调整后:

利溢=利润+非利润性收益

将企业利溢,或者企业利流,分为利润和非利润性收益,是企业利溢配置准则的核心内容。利润是企业可分配的利溢,非利润性收益是企业不可分配的利溢。企业利溢配置准则的实质就是合理合法地配置企业形成的各种经济利益,正确区分可分配的利润与不可分配的非利润性收溢,从而正确配置企业的利溢。这是企业持续经营的目的所决定的。由于企业是要长期持续经营的,不是短期行为。因此,企业获取的利溢,不都是用来分配的,能够用来分配的企业利溢只有利润。非利润性收益,尽管它也是企业的利溢,但是法律规定它不能用来分配,只能用于企业的长期持续经营。长期以来,人们只重视企业实现的利润,忽视企业实现的非利润性收溢,甚至不承认非利润性收益也是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是严重错误的。在我国,自2014年开始,会计准则只是将其他综合收益列入了企业的综合收益表(利润表)中,递延收益及资本公积两项非利润性收益至今也未被纳入企业的综合收益表(利润表)中,这是我国企业会计理论的重大漏洞,必须予以纠正、补充和完善。

(五)必须强调说明的四点内容

1.利润,尤其是净利润的定义,必须强加可分配的特性,否则不是利润的定义。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等非利润性收益对称,剔除所得税的强制因素以外,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有钱可以按投资比例分红或分配的利溢。除了“必须分配”这一利润的本质特性特征外,决定其可以分红或分配的关键是,企业拥有现实的可分红或可分配的货币资金或者相应的可靠的其他财产物资。像长期不处置变卖因而期收不到现钱的期资产,因为公允价值变动而带来的其他综合收益,显然不能视同利润进行分红或分配。因此,自从2009年我国会计准则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两个概念引入企业利润表时起,利润概念定义的内涵必须强加上有钱可分红或分配的特性,否则就不是利润。 传统利润概念的定义(利润是企业经营一定时期内形成的财务成果,是收入减费用后的剩余)已经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了,必须调整为:利润是企业经营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有钱可分配的财务成果,是两项收入及四项利润性收益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及营业外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2.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各种期资产因为公允价值变动等原因而形成的期没有现金流与之匹配的不能当作利润按投资比例分红或分配的一种的盈余。

3.递延收益,是指尽管有钱,但是政府不允许当期全额分配的随长期资产折旧递延的政府补助。

4,资本公积,资本保全准则决定了它即使有钱也不可以分配的特性。

三、传统理论存在的问题

期以来,中国的会计理论没有总括地反映企业的全部利流,没有把企业的利溢作为企业所有者权益中的一个重要的会计要素加以研究和阐述,导致许多逻辑错乱。例如以下问题难以解答:

    (一)收入定义中的问题

我们知道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定义是: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取得的、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各种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企业收入定义中的总流入是什么意思?是企业全部利益的总流入吗?难道企业除了收入就没有其他经济利益的流入吗?收入与收益是什么区别?收入帐户的总额呈现,与收益帐户的净额呈现之间的不同特点,是否构成其定义中的本质内涵?

2.企业日常活动之外营业外收入是利得,难道不是收入吗?不是收入,为什么叫营业外收入?

3.收入定义中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说法,为何越过利润,舍掉过程,直奔终点呢? 另外,收入定义中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究竟有哪些无关?为何无关? 没有说清楚!

(二)什么是企业的收益?会计准则至今没有定义!收入与收益是并列关系吗?还是从属关系? 说企业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投资收益、其他收益、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收益、留存收益以及资本公积共八项收益是否正确?

(三)收益与利润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等四项收益是利润的组成部分?而有些收益,例如递延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等不是利润?

(四)其他综合收益不是利润,为什么在利润表中呢?

(五)递延收益不是收益吗?是收益为什么不进利润表?这种负债是真实的负债吗? 据此计算的企业资产负债率能准确吗?

(六)资本公积不是企业经济效益的组成部分吗?难道股本溢价与企业过往的经营效益以及企业未来的经营效益预期没有关系吗?资本经营不是企业经营的组成部分吗?

上述种种问题,都是现行会计理论无法回答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现行会计理论没有归纳总结利溢这一综合性的高层级的概念,更没有将其归并到其本质所属的所有者权益当中去,而将收入、费用、利润三个低层级的概念无限放大,犯了从属关系的概念并列的重大逻辑错误!

四、企业利溢配置准则的社会法制特性

企业利溢配置准则具有社会法律制度的特性,不完全是企业会计的专业技术问题。因此,企业利溢配置准则,又称企业利溢社会配置准则。

1.构成企业利润增加的收入和收益,包括菅业收入、营业外收入两项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四项利润性的收益,共六项利润增加项目。企业配置利润,既是企业的个体行为,又是全社会收溢配置准则中的第一个核心环节,是以利润为标志的收溢配置、计算、形成、分配和对比分析的过程,是国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甚至是三次分配的基础节点。尽管从其具体内容来看,利润具体的配置、计算、形成和对比的理论和方法是一个会计的专业问题,但是,企业利润作为全社会收溢配置准则中的一个核心内容,关系着全社会的国收入的初次分配、再次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大问题。这不仅仅是一个会计的专业问题,而是全社会再生产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是政治经济学中的宏观问题。如何配置企业的利润?这不完全是由企业会计准则自身决定的事情,必须按照全社会公共秩序管理的需要,对企业的利润进行配置。其中,职工领走工资形成工资费用、物化劳动资料本着资本保全的原则形成劳动资料的物化成本,从企业利润中扣抵,企业管理期间四项费用、营业外支出、流转税费等等,都必须从利润中充分扣抵,形成企业的所得额,从而完成国民收入的初次配置与分配后,即形成企业的利润总额;政府据以征收企业所得税;形成企业的税后净利润后,企业股东据以按股分红。这套规则是宏观的法律规定,不是企业会计准则所能单独决定和改变的。会计不过是照章办事罢了。因此,收溢配置准则的规定,是当下一切企业会计假定和会计原则的前提。 即,企业收益配置准则是一切企业会计理论与方法的第三最高准则。

2.其他综合收益,这是非利润,是期收不到现金的无钱可分配的收益。其不可分配的特性是企业收溢配置准则的法律规定,不是企业会计的专业决定。

3.递延收益,属于政府补助中不能计入当期利润进行分配的,需要递延到以后会计期间的利润中去的,因而视同负债管理的收益。这也是企业收溢配置准则的法律规定,不是企业会计的专业决定。

4.资本公职,属于投入资本,超过股本的收益。资本公积不能分配,这是投入资本保全准则与企业收溢配置准则的法律规定,不是企业会计的专业决定。

5.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这可能是企业会计的专业决定。可,企业收溢的各构成项目,对其配置的程序和规则,主要是由社会统一的法律规定,不完全是或者根本不是企业会计专业所能左右的事情。

五、企业利溢配置准则决定了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尤其是企业利溢核算体系的架构

与企业投入资本保全准则一样,企业利溢配置准则也决定了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总体架构,尤其是企业利溢核算体系的架构。首先,第一序位的是企业的资本保全核算体系,其次才是第二序位的企业利溢核算体系。并且,企业利溢核算体系中,必须区分利润和非利润性收益及其构成的全面收益的核算体系。这要求企业利溢配置准则及其具体内容在企业会计理论中必须得到全面、系统地阐述,并且自成单元,独立成章,在会计理论中要占据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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