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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及假定理论体系的创新与发展———(二)企业利益表假定
发布日期:2022/9/26  来源:许强 作者:许强 工作单位: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量:671

会计准则及假定理论体系的创新与发展———(二)企业利益表假定


          企业利益表假定,又称企业全面收益表假定。除了企业分类识别准则、企业投入资本保全准则、企业利溢配置准则,以及企业会计主体假定、企业持续经营假定、企业会计分期假定、会计货币计价且币值稳定假定、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假定、资产负债表假定以外,企业会计还必须坚持企业收益表假定。企业收益表假定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   收入及收益、营业成本、四项费用、税费及营业外支出等计价确认公允。

          2.   利润及净利润之可分配假定。利润及净利润是企业的一种盈余,但不一定是企业赚来的现钱。说利润及净利润是企业赚来的钱,并且可以投资分利的钱的说法,只是一种假定,利润及净利润对应的是企业的各种资产,不一定是企业的货币资产;而企业投资分利的资产一定是货币资产,或者是企业内部调济余缺后必须分配的货币资产。可见,利润及净利润之可分配的属性是一种假定,并且是利润及净利润内函的本质属性的假定,不可惑缺。

         3.   非利润性收益之不可分配假定。非利润性收益也是企业的一种盈余,可能是现钱,也可能不是现钱,但是无论如何,不管是现钱还是没有现钱,非利润性收益都不能用来作投资分利性的分配。如果企业不持续正常经营了,例如改制、清算等,其能否分配的问题,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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