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创新论坛
利得是会计学中的一个重要的专业概念。有的利得就是利润,最终计入企业的利润中了,有的利得不是利润,不能计入企业的利润中,而直接计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即使计入企业利润的利得,其具体计入的方式也大不一样,例如:
盘盈原材物料等存货的收入冲减企业管理费用,盘亏原材物料等存货的损失列支企业管理费用。而盘盈固定资产则列以前年度损益?盘亏的固定资产损失则列营业外支出。既然利得就是企业的偶然所得,就是企业的非日常活动所得。
那么,究竟什么是企业的非日常活动?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回答的问题,其实不然。
就字面意思而言,非日常活动,就是不经常发生的、不是天天发生的经济活动。可是,不是企业天天发生的经济活动的业务有太多种类了。
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营业范围内的各种主营业务应该是经常性开展的日常活动吧?营业执照上的兼营业务应该是非日常活动吧?其实不然!事实上,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主营业务,有的可能很少开展而成为非日常活动的业务;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兼营业务,有的
可能成为了主业天天发生,有的可能只是偶然发生。
企业还有许多种经济业务没有工商登记,不属于营业执照上的登记范围,例如存货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债权转让、银行借款、资产处置损益、各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接受政府补助、短期对外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收支等。这里的问题是:
1,开展没有工商登记的业务是违法经营吗?既然上述这些没有工商登记的经济业务不是违法经营;那么,那些已经工商登记的业务范围不就成了没有有必要的工商登记了吗?
2,显然上述这些没有工商登记的经济业务不可能是企业天天发生的经济业务,是“非日常活动”的经济业务。那么,这些非日常活动的经济业务的收入或收益都是企业的利得吗?显然也不是!
就现行的企业会计业务来看,企业有其他业务收入、其他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资本公积等,如此这般,一个主体中,为何有这么多的“其他”呢?究竟谁是偶然的利得呢?谁不是偶然的利得呢?其逻辑界限究竟是什么呢?其中的“日常与非日常”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呢?
可见,利得难以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