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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会计学154
研发支出的几个问题
一、研发支出的概念问题
研发支出,是指企业因为创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试制)、试用,到量产前(或者达到规定用途前)的全部资金支出,包括两种具体情况:或者形成期间费用,即研发费用,又称费用化;或者所形成当期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长期股权投资,甚至形成企业的存货等,又称资本化。可见,研发支出是由两部分组成的,缺一不可。其中的资本化部分,又分为正在资本化和资本化完成两部分。
二、研发环节
(一)研究与开发两个环节 。这是通常的说法。
(二)不确定性研究(无方案研究)、确定性研究(多方案研究)、多品种试制、单一品种试制、试用试销五个环节。这是现实中的拓展后的说法。可见,研究开发的认定具有模糊性,因此,具有很大的弹性。
三、研发支出的内容
1,原材料、物料
2 、水电暖、汽费用
3、人工费
4、期间费用(折旧费、摊销费、租赁费、交通费、住宿费、会议(招待)费、书报资料费、软件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可见,企业的一切支出,都有可能认定为研发支出,只要你有主观意愿及合理的解释。
四、核算原则
既然国家对企业的研发支出是鼓励的,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那么企业的会计核算就必须做到应算尽算、应统尽统,决不遗漏。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企业的一切支出,优先列支研发费用化和研发费用资本化两个项目。
(二)全过程创新研发,一切活动都要服从于企业创新大局的需要。
(三)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多立项、多验收。必须从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本企业级,多层次立项研发并及时验收。
(四)与营业收入配比适度,同时考虑与营业外收入、研发成功的资本化资产的转让收入、企业利润总额之间配比适度。
(五)自已研发与购买研发、委托研发并用。
(六)形成研发费用与正在资本化以及完成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存贷等资本化的资产要适度。前者100%减少当期利润和净资产,虽然能减少所得税,但是会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销售利润率,从而影响贷款及股价提升,减少分红等;后者,除了对外销售的资本化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两项资产外,需要分期摊销,其形成的当期费用较小,抵减当期利润幅度较小,销售利润率会提高,对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较为有利,从而便于贷款和股价提升、股东分红等。
五、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1 ,研发支出费用化加计扣除100%;正在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一分不得计扣除,且一分不得加计扣除;已经资本化成功了的(对外出售的除外)只允许加计扣除10%(假如十年摊销);如果资本化失败了,则视同研发支出费用化加计扣除100%。这个世界上就是这样不讲道理!却又是真理(现行法律规定)!
2,研发成功后,研发支出形成了可销售的各项资产,即研发支出资本化成功后,形成的可销售的各项资产。如果其对外出售转让,其所得税的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现行法律规定共加计扣除比例是零。即出售了的部分,形成了营业成本,或者资产处置损溢中的损失。这与费用化的部分一样都是去抵减营业收入(或者资产处置损益)的。为何叫费用的可加计扣除,而叫成本的不可以加计扣除?此时的费用与成本没有任何区别,本质完全一样,为何待遇不同呢?研发成功产品出售了,其中的营业成本因为成功不能加计扣除,那么期间的研发费用也是成功的重要力量,应一视同仁!不加计扣除,都不应该加计扣除才对!现行的法律规定严重不合理!
3,如果用无形资产对外股权投资,则因为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折旧摊销的问题,其所得税的加计扣除如何计算?更重要的是,长期股权投资为何不折旧摊销?为何每期的投资收益不与其应有的折旧摊销额进行配比呢?股权投资也是有期限的,即使没有期限,也应该确定一个最长的期限,比方说二十年,从而把长期股权投资摊销完毕,从而准确地计算企业的利润。可见,长期股权投资不折旧摊销是不对的。这不符合会计的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更不符合会计收益配比性原则的要求。长期股权投资风险巨大,谁能保证未来足额收回投资呢?这是会计学中的又一重大漏洞!必须尽快堵死!当然了,现在推行的公允价值计量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可是过去长期以来是不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为什么不考虑这一问题呢?可是,即使现在推行公允价值计量,仍然杜绝不了非公允情况下恶性减值。因此,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样,长期股权投资的折旧摊销及价值减值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