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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会计学142
会计的主观决定(二)
尽管经济业务的开展,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会计人的实践行为,都是由人们的主观决定的。但是,只要人们一经主观决定了,那就成了客观的事实。这里所谓的主观决定,是指那些不符合固有的客观逻辑,人为主观决定生成的另外一种客观逻辑。既是主观的,而后,又是客观的。
在会计的实践中,会计准则规定允许存在的最明显的主观决定,主要表现为:
一、营业外收支的确认本身就是完全的主观决定。
营业外收支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经营业务范围之外发生的、意想不到的、预料之外的各种收入和支出。可见,营业外收支的存在,是制度设计中允许存在的主观决定。同时它也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存在的主观不能。
二、长期资产与短期资产的安排,尤其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安排,更具主观决定,并且是事先的主观决定。一经主观决定,事后的主观改变,不允许随便改变。多长时间不允许改变?永远不允许改变吗?不允许谁随便改变?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改变吗?对于中小企业和部分的上市公司来说,股东大会决议岂不是随便?
三、递延收益的存在,是完全的主观安排。
递延收益,的本质是企业的一项经济利益的流入,但是,为了防止地方政府人为地操纵当地企业的利润,制度主观决定,一部分与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硬性列为企业的负债。其实,这是一笔企业的虚假的负债,不需要偿还的负债。
四、其他综合收益的存在,是完全的主观决定。
其他综合收益是长期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当期损益。只是因为部分资产长期不处置、不变卖,因而其形成的当期的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只是观念上的损益,没有现金流,没有真金白银,不能视同利润一并分配。否则,会掏空企业,并且违反公司法税后利润分配的刚性规定。因此,会计准则不得不人为地将这部分必须公告给社会潜在投资者的收益,列为非利润的收益,列在利润表的净利润之后,只是好看,不能分配。
五、资本公积的非利润安排,也是完全的主观决定。
资本公积是广义股东投入资本的一部分,是社会简单再生产的资本投入。尽管资本公积也是一种溢余,也是一种所得;但是,谁都不能对其分配:国家不得对其征收所得税,股东不得对其分红。资本公积只能归企业长期使用,可以转增股本,也可弥补亏损,就是不能用来分配。这是为了确保社会简单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全人类大多数国家的社会顶层制度设计,谁不能改变,谁都不能违反。因此,尽管资本公积也是一种赢余、溢余、所得、利得,但不是利润,不是国家和企业股东可以用来分配的利润。这种特别的所得,必有特别的社会顶层制度主观安排。于是,资本公积成为一项主观上特别的非利润的企业所得。
企业会计的主观决定还有很多,另文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