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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会计学110
企业卖商品收的钱是收入,卖股票收的钱竟然不是收入!
我们知道,中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经营卖出商品收到的钱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构成企业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利润表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来源。最终,收入形成了企业的利润,从而进入了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之中,体现了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可是,企业卖股票收到的钱,中国会计准则却规定这不是企业的收入,其中一部分是企业的实收资本,另一部分,即超过票面价值以上的溢价部分是企业的资本公积。
同样都是企业收到的钱;同样都是企业的经营活动,商品经营是企业的经营,资本经营也是企业的经营。同样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收到的钱,或者说,同样都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为什么待遇不一样呢?为什么对其定性有天壤之别呢?为什么其会计确认有本质的不同呢?
其实,这一切矛盾,皆因中国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定义中的不合理规定造成的。什么是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企业所有者投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有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因此资本公积不是企业的收入,不是企业利润的构成内容,不能进入利润表,只能直接归属企业股东所有,形成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直接进入资产负债表。
尽管这样的解释似乎天衣无缝,其实仍然存在重大的逻辑错误。这包括:
1,什么叫“与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
2,什么样的经济利益与企业所有者的投入资本无关?
3,皮之不存 毛将焉附?没有企业所有者的投入资本,怎么会有企业的存在呢?没有企业的存在,哪里还会有企业的收入?哪里会有企业的资本公积呢?
4,资本公积的主体内容是股本溢价。股本溢价就是股本溢价收入,这天下是人都认同的事情,可是中国的会计却偏偏不认同!股本溢价有两种情形:一是,过去已经积累起来的留存收益因发行新股票而实现的价值变现 ,即新股东付出的超过票面额以上的代价;二是,大家对该企业的未来预期价值较大,争相购买该企业的股票而形成的未来收益的提前变现。无论如何,这都是因为企业的良好收益而形成的股本溢价。这怎么能不是企业的经济利益呢?怎么能不是企业的经济效益呢?怎么能不是企业的收入呢?怎么能不是企业的利润呢?怎么能不让其进入利润表以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呢?
其实,这一切都是崇洋媚外的结果,都是学习西方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受托责任管理的会计理论的结果!我们为什么完全照搬西方的会计理论呢?错误的理论也完全照搬照抄吗?
狗屁不通的中国会计学!
连同西方的会计理论,一样狗屁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