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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会计学107
第二个会计恒等式误导了天下所有的会计人
收入—费用=利润
几乎中国所有的会计教科书都说这个会计恒等式是会计的两大基本恒等式之一,是第二个会计基本恒等式、第二个会计方程式。多么高大上?多么高精尖?其实是狗屁!它误导了全中国几乎所有的会计人!
什么是利润?
利润的本意是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是企业的剩余价值。
但是,现实中企业的利润,是通过会计核算出来的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
由于会计最终的程度不同,因此,企业的利润有不同程度意义的利润。
中国会计准则(2014)关于利润的定义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记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按现行利润表的构成来看,
企业的利润是由以下四种不同层次的利润构成的企业利润体系,即包括企业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即营业利润;以及汇总了直接计入当期利润中的各种收益(可称之为直接利润收益)后的利润总额;以及扣除所得税后的净利润;以及包括长期无现金流不可分配利润的其他综合收益(可称之为间接利润收益)在内的综合收益总额四种不同层次的利润组成的利润体系。
可见。按现行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综合泛指的利润是指由若干个有具体含义的利润概念组成的利润体系。即由营业利润、直接利润收益和间接利润收益三种并列关系的利润组成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综合收益总额四个从属关系的利润概念所构成的利润体系。其中:
只有营业利润是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即,
收入-费用=营业利润
而直接计入利润中的收益不是收入、不是费用,直接是利润的增减,余额直接是利润。
而其他综合收益则是长期无现金流因而不能在当期分配的利润。同样不是收入、不是费用;而是不能分配利润的直接增加和减少。
可见,现实中根本不存在收入-费用=利润的第二会计方程式,只存在收入-费用=营业利润的会计方程式。
既然如此,传统意义的第二会计基本方程式、第二会计基本恒等式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即使存在,也上不了第二的高度了。
可见会计学只有一个基本的方程式、恒等式,那就是: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如果考虑到利润表在会计报表中的地位,那么第二会计恒等式应该是:
利润=综合收益
=可分利润+不可分利润
=营业利润+直接利润收益+间接利润收益
=收入-费用+直接利润收益+其他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