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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会计学103
发布日期:2020/10/29  来源:许强 作者:许强 工作单位: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量:1018

八大收益漫天飞,无所适从难追随?


          收益一词在会计学中频繁出现,堪称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会计要素一样重要的会计基本概念。就现行的中国会计准则指南中涉及收益的一级会计科目来说就只少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投资收益、其他收益、递延收益以及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资本公积等八个一级科目,足见其重要程度了!尽管如此,但是什么是收益?至今中国会计准则中没有定义!正是中国会计准则没有收益的定义,才造成人们的乱用。这是中国会计理论逻辑混乱的主要原因,是造成狗屁会计学的罪魁祸首。

          纵观八大收益,大致可分为三类:

         1,是属于利润的收益,即利润表中的收益。例如: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投资收益、其他收益以及其他综合收益五项。

          2,是属于负债的收益,即资产负债表的收益。例如递延收益。

          3,是属于所有者权益的收益,当然也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收益。包括留存收益(又叫留存盈余)和资本公积两项。

         当然也可以分为利润表中的收益和资产负债表中的收益以及既是利润表的收益,同时又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收益,即其他综合收益。

        有人说收益是收入的一种,这显然是错误的。收入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取得的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各种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三个组成部分。并且,这里的“总流入”是指不允许做任何相关成本、费用、损失扣除的,平时只记收入增加,不记入收入减少的(期末结转除外),用来反映各项收入总规模的毛收入,决不是毛收入减费用后的净收入。然而,收益,无论是利润表中的收益,还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收益,都不是收入。

        即使是利润表中的收益也不是收入。利润表中的收益显然是指不需要经过收入和费用的分别归集,直接调整归并利润的单项业务利润。

          作为负债的递延收益,当然不是收入。因为在它不能确认为收入之前,它的权属具有不确定性,是有专门约定条款义务的政府补助。

         至于,留存收益,即留存盈余、或称盈余公积,是从利润分配中分来的留归企业长期积累使用的所有者权益,显然不是收入。

          再者,资本公积,则是企业取得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直接相关的不属于收入和利润的资本溢余,当然是一种收益,可是,显然不是收入。

         有人说收益是一种偶然所得,即利得。其实这也是错误的。所得、利润、利得等在中国汉语大辞典中都是同义词。为什么中国的狗屁会计学家非要否定中国汉语的约定俗成不可,另立标准呢?他们不是中国人吗?他们不说中国话吗?留洋几年回国后就不是中国人了吗?

         其实,偶然所得,就是营业外收入,是收入的一部分。只要去掉中国会计准则关于收入定义的“日常活动中”的“日常”两个字就完全可以了,完全符合逻辑了。可见,偶然利得并不应该排除在收入之外,只要“营业外收入”存在,偶然利得都应归属于营业外收入,是营业外收入之下的二级或三级明细科目。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收益是收入的组成部分。因为收入是毛收入,收益是净收入,二者格格不入!尽管就数学意义上讲,净收入也是毛收入的一部分,但这里不是单纯的数学意义。

         由于,收益是指单项业务的利润、小范围的利润、小利润而已。这类帐户的特点是平时既记利润的增加,同时又记利润的减少,借贷方向不同,其余额通常是某单项业务的利润。因此,收益不是收入,而是单项业务利润,是利润的直接组成部分。

        利润是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剩余价值,是收入扣减费用后的余额。通常单项业务的剩余价值是单项利润,又称单项收益,即小利润,企业全部业务的总剩余价值是企业一定时期的总利润。

        由于利润的经济意义不仅在于它是剩余价值,更重要的是在于它的可分配性,必须是当期有钱可分配的剩余价值。否则只是好看,不好用!

        由于会计计量采取的是权责发生制,而不是收付实现制,现金流因素会严重地制约着会计利润的经济意义,会造成会计利润只好看不好用,没钱分配;或者会导致为了执行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钢性规定,而掏空企业的可能结果。因此会计利润必须按其经济意义分成可分配利润与不可分配利润两部分,从而确保会计利润真实可靠,不被错误的利用。为此,会计的第二恒等式必须如下调整发展:

         收入—费用=利润

调整发展为:

         收入—费用=可分利润+不可分利润

        这就是当今国际通用利润表的结构原理。

         其中,不可分利润就是“其他综合收益”,排在利润表净利润之后,若将其改称“不可分利润”,利润表的一切非议将云消雾散,彻底顺理成章了。

        可是,全中国的会计专家、教授都不从这一根本原理着想,普遍地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置之于利润表中净利润之下的原因是为了防止企业人为地操纵利润。其实这是不成立的。

         什么叫人为地操纵利润?没有客观标准。

        1 ,操纵就是管理,管理必然人为操纵。离开人为操纵的管理是不存在的。会计管理也是如此。

        2,尽管会计必须执行中国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可是中国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本身就有弹性,漏洞,甚至相互矛盾,会计实践不可能不被人为操纵。

          3,拿“防止人为操纵利润”来解释许多会计问题,是不求甚解,是误人子弟。

         4,如果说只是为了防止人为操纵利润,那就不应该让其他综合收益进利润表。

      狗屁会计学!其 狗屁在于中国专家不说中国话!更是不求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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