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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会计学101
其他综合收益为何排在利润表净利润之后呢?
对此,全国985、211大学教授、博导普遍认为是为了防止人为操纵利润。这就是狗屁!他们根本不懂“其他综合收益”的本质!
其他综合收益的本质就是长时间没有现金流的各种收益,即各种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因公允价值变动等因素形成的,并且因为长期不变卖、不处置,无法实现现金流,因而不能将其作为利润进行分配的各种收益。其准确的概念应该是,长期无现金流收益。如果把这种收益排在利润表的上方,做为利润的组成部分,形成企业的利润,就必须按公司法的刚性规定进行投资分利,从而会因为没有现金流而掏空企业。为了不违反公司法,不掏空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不敢将这种收益当作企业的利润对待,只能排在利润表净利润的下面,成为企业当期不可分配的利润的经济效益。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长期无现金流收益)=汇总综合收益。于是,利润表成为既反映企业可分配的经济效益(即净利润)及不可分配的经济效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全面收益表,或称综合收益表。只是因为其主体部分是利润,因此沿用习惯叫法,仍然称之为利润表。
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短期无现金流收益,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投资收益、其他收益等。这些收益可能也无现金流,但是,由于这些收益都是短期资产(流动资产)周转形成的收益,因为通常每年只少周转两次(半年周转一次),从而形成现金流;并且,还有预收账款等不形成企业利润的现金流可调济余缺;即使没有现金流的应收账款也会因计提坏帐准备而冲抵一部分利润;更重要的是,企业每年年终的利润分配通常在下年度的第三季度进行。因此,短期资产形成的各种收益,即使无现金流也可忽略不计,不影响其当年度的利润分配。
至于狗屁教授们关于
“为了防止人为操纵利润才把其他综合收益排在利润表净利润之后”的说法,显然是牵强附会!如果是这样,为何不将“其他综合收益”排除在利润表之内呢?象以往那样,只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体现呢?何必把它从“资本公积——其地资本公积”科目中独立出来,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呢?